溫哥華買房交易稅大全

在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,您除了需知道您可以負擔的頭款之外,您還需預算所需的額外費用。一般來說,完成買賣合約雙方總共的費用約為房屋售價的 2% 至 3%。費用多少通常與房屋價格有關。以下是這些費用的用途,您的貸款機構,律師或代表公證行以及您的房屋經紀可幫助您估計所需費用。

稅務: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,我們到底需要交哪些稅?

1. Property Transfer Tax 房地產交易銳/ 地產轉讓稅: 在卑詩省進行物業交易,轉讓時,買家都需要向卑詩省政府繳交這筆稅務費用。其稅率計算方式為成交價的階梯式百分比,當轉讓無成交價格時則會用公平市場價格計算:
0 – 20萬為1%
20萬 – 200萬為2%
200萬- 300萬為 3%
300萬以上為5% (2/21, 2018更新)

2. GST 銷售稅5%: 新房需繳納5%GST,二手房不需要。
在加拿大不管買什麼東西,都需要交5%的GST,但如果你買的是二手房,則無需交GST。銷售稅5%只針對新建房屋,由加拿大稅務局徵收。

3. Speculation Tax 2%:2%投機稅
投機及空置稅的稅率取決於業主作為稅務居民的居住情況,及其是否為加拿大公民、永久居民或分居兩地的「衛星家庭」成員。
外國業主和衛星家庭(即大部分收入來自卑詩省外,在卑詩省不繳納或只繳納很少所得稅的)需繳納最高稅率,這樣,投機及空置稅便能確保這些業主繳納合理數額的稅金。投機及空置稅將根據每年12月31日當日物業的所有權情況徵收。
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,如果房產並非主要居所或長期出租,則需要交納投機稅。投機及空置稅不同於溫哥華市政府的「空屋稅」

4. Empty Home Tax溫哥華市政府的「空屋稅」
空屋稅的數額是房屋政府估價的1% 要注意的是,受此稅項附例規範的地區僅限溫哥華市,低陸平原其他城市,例如:列治文、素裡和西溫等則不受此限。

根據空屋稅附例,一年內有六個月或以上時間空置的房屋,屋主在固定的房屋稅之外,必需繳納空屋稅,稅率為政府房屋估價的1%。
而長期出租的房屋則不受空屋稅影響,此房屋在一年內必需有六個月連續出租至 少30天,且屋主能提出租賃合約。

更多關於空屋稅的細節可以參考溫市政府地11674號附例 (City of Vancouver By-law No. 11674);

 

其他費用
a)經紀人的費用: 在大部分交易中,經紀人的費用是由賣家支付。一般來說,賣家經紀人收費是在售價中先收$100,000的7%,再收剩餘售價的2.5%。佣金另外亦需加上5%的銷售稅。 (一半付給買方經紀人)

b)貸方將收取房產評估費,費用在$250 – $500之間。
貸方還將收取最新的勘測費。如果賣家沒有勘測報告,賣方需向市政府申請重做一份,費用大約在$150-$350之間。

c)律師及過戶登記費用:律師會負責審核合同,尋找權利,起草貸款文件直接交易結束的細節。這個費用大概在$1000 – $2,500之間,主要取決於銷售複雜程度和房產類型。

d)房屋檢查費:一般視房屋大小、屋齡而定。公寓和城市屋約在200元到350元不等,獨立屋約在350元到600元左右。買家通常在購買房子前會僱用檢屋實來檢查房屋是否有問題。

e)房屋保險費用:獨立屋須購買房屋保險,含火險、第三責任險等,城市屋及公寓已含蓋在管理費中,只需視個人需要購買財務保險

f)地稅及公共事務費用(Utility Bill 即水費排污費、學校捐、收垃圾費等):

以上資訊及數據來自網絡僅提供參考,所有規定以溫哥華市政府公告為準。若有疑問,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。